关于带病返乡(带病回乡)的月度补助标准,综合国家政策及地方调整情况如下:
一、国家层面基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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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调整后
国家统一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月度补助标准提高至 750元 (即原500元基础上增加250元),适用于义务兵和初级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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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最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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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9省市 (如北京、上海):每人每月补助 300元 (原750元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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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10省 (如河南、湖北):每人每月补助 450元 (原750元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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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12省区 (如四川、新疆):每人每月补助 600元 (原750元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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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方提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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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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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每人每月1730元(含孤老型人员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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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每人每月1730元(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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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农村地区每月834.5元(含2024年新增3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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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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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每人每年增加600元,达10428元/年(含国标98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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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 :每月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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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每人每年10188元(高于国家标准的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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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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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性质
带病回乡补助 非终身享受 ,需符合当地最新政策条件,若不再符合可能终止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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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优抚政策的衔接
部分地区(如福建)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按7:2:1比例分担,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财政状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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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标准
需满足服役期间患病且未达到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具体疾病范围以地方规定为准。
建议退伍军人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获取2025年最新、最精准的月度补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