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缴费。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缴费主体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职工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二、缴费标准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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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即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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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费率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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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流程
用人单位需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金额,经核定后按时缴纳。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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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变更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时,承继单位需承担原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并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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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 :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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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责任 :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部门可责令其限期补缴,并加收滞纳金(每日千分之二)。
四、职工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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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权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有权查询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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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需依法承担医疗费用、伤残赔偿等责任,与缴费情况无直接关联。
工伤保险费的缴纳责任明确为用人单位,职工无需承担任何费用,但可通过法律途径监督用人单位履行缴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