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等级分为 十个等级 ,从一级(最重)到十级(最轻),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伤残等级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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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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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大部分/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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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四肢瘫肌力≤3级、重度毁容、肺功能Ⅳ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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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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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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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截瘫肌力≤2级、双下肢膝以上缺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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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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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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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单肢体瘫肌力4级、面部重度毁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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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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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但可生活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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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严重瘢痕畸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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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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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可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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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单足部分肌力≤3级、双下肢膝以上缺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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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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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可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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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截瘫肌力≤2级、面部轻度毁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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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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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可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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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面部烧伤植皮≥1/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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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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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可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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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单肢体瘫肌力4级、面部轻度异物沉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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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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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可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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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轻微瘢痕畸形、轻度功能障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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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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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可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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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外观异常但功能正常、轻微功能障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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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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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伤残等级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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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影响 :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就业补助等。
以上标准综合了临床医学评估、生活自理能力及社会功能影响,确保评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