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车船税的年缴金额根据车辆排量、座位数及车辆类型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一、按排量划分的税额标准(2025年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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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升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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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客车:24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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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量≤1.6升: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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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量≤2.0升:3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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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升至2.5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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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量≤2.0升:3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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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量>2.0升:6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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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升至4.0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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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量≤3.0升:1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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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量>3.0升:2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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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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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量≤4.0升:3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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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量>4.0升:5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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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车型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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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载客数 :9座及以下的小型客车统一按上述排量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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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地点 :车船登记地,部分车辆可在交强险投保地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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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缴纳 :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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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以上标准为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云南省税务局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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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昆明市曾执行过360元/年的标准(2024年数据),但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建议车主根据车辆排量及登记信息,结合最新政策确认具体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