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保,逾期未缴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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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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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为由拒绝缴纳社保。
二、违法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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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责任
用人单位若逾期未缴社保,需从用工当月开始补缴,且可能被要求支付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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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要求
员工可因用人单位未缴社保主张经济补偿金,具体计算方式通常为:
$$\text{经济补偿金} = \text{劳动者月工资} \times \text{工作年限}$$其中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工作年限以实际用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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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途径
员工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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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局投诉,要求限期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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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诉讼 :以用人单位未缴社保为由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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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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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待遇影响
若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员工在医疗费用、养老待遇等方面可能无法享受保障,建议尽早要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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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留存
员工需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据,以支持补缴或索赔主张。
入职六个月后才买社保的行为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员工有权要求补缴并主张相应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