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的管理办法,综合相关文件规定及实践案例,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二、变更情形与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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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信息变更
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银行账户、诊疗科目、机构规模、性质、等级和类别等。需经卫生健康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 15个工作日内 向医保部门提交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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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息变更
如服务对象、诊疗科目调整等,需及时书面告知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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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相关变更
- 整体搬迁或面积调整需提前停止原址医保网络接入,提交申请后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即可变更。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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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变更的文件(如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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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申请表》。
四、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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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信息变更需在批准后 30个工作日内 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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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变更一般需 15个工作日内 完成备案。
五、协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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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变更需先暂停医保协议,经医保部门评估后决定是否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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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要求:变更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向医保部门提交材料,部分城市(如包头、宿州)实行线上公示。
六、违规处理
- 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机构,医保部门将暂停其定点资格。
以上管理办法依据安徽省及宿州市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制定,具体操作流程可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或当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