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时间要求如下:
-
验收时序要求
水土保持设施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验收时,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是必要内容,但法律未明确要求必须在竣工后 6个月内 完成验收。
-
自主验收与行政验收的转变
2017年国务院取消了对水土保持设施的行政验收,改为项目法人自主验收。项目法人需在项目投产前完成自主验收,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
特殊情况与补充说明
-
若项目涉及跨行政区域,需由共同上级部门组织验收;
-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验收(如早期政策文件规定),但当前法律条款中已不再强制要求具体时间限制。
-
总结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需在项目投产前完成,但法律未明确限定必须在竣工后6个月内完成。建议项目法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验收计划,并确保验收工作符合《水土保持法》及地方实施细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