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并未取消,而是与职工医保进行了合并实施。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政策调整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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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实施而非取消
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自2021年10月1日起合并为“职工医保+生育保险”,但生育保险作为独立险种仍保留,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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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与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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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职工(包括男性)均需参加,由用人单位全额缴费,个人无需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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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一致,缴费比例按原生育保险与职工社保比例之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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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保险的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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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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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覆盖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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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女职工因生育离开岗位期间按月发放,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100%(根据地区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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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 符合条件的女职工未就业配偶也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三、地区差异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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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计算 :部分地区(如广州)可能调整津贴计算方式(如按实际工资或社会平均工资),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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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缴费年限 :合并后不影响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需满足用人单位累计缴费满1年等条件。
生育保险通过合并实现资源整合,但并未被取消,职工仍可享受原有生育保障权益。如需了解具体操作或待遇细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