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现行政策,未婚生育目前 不能申领生育津贴 ,但可以享受产假。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
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三条,申领生育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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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籍 :需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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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 :需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且连续缴纳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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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内生育 :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即夫妻双方需在生育前办理生育登记)。
二、未婚生育与生育津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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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限制
上海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与“计划内生育”挂钩,而未婚生育不属于计划内生育范畴,因此不符合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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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权益
尽管不能申领生育津贴,但未婚生育女性同样享有产假权益,产假天数根据生育子女数量确定(如生育二孩可享128天产假)。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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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育 :非婚生育不属于计划内生育,目前无法申领生育津贴,但可依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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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1年政策曾放宽未婚生育生育保险的申领限制,但后续政策仍以计划内生育为前提。
四、建议
若未婚生育女性希望获得经济支持,可考虑以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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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通过单位申领,但需符合上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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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 :部分地区可能提供育儿补贴或一次性补偿,具体需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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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若对政策有疑问,建议通过12393等渠道核实最新政策。
未婚生育女性无法申领生育津贴,但产假权益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