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取保候审不是“没事了”,而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其性质和作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一、取保候审的本质
-
强制措施属性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与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措施同属一类,仅限制人身自由而不直接判处刑罚。
-
非案件终结标志
该措施不代表案件结束或当事人无罪。即使处于取保候审状态,仍需经历侦查、起诉、审判等完整刑事诉讼程序。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适用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三、取保候审后的法律程序
-
持续诉讼过程
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仍需完成侦查、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及法院审判等程序。
-
可能的结果
-
有罪判决 :若检察机关起诉且法院认定有罪,仍可能判处拘役、管制、罚金或实刑;
-
无罪或免罪 :若检察机关不起诉或法院认定无罪,程序将终止。
-
四、常见误区澄清
-
“花钱买刑”说 :保证金仅用于保证随传随到,不抵销刑罚。若违反规定,可能转为监视居住、拘留或逮捕;
-
缓刑关联 :部分情况下,取保候审后可能判处缓刑(如不批捕或逮捕后取保),但概率与案件性质、当事人表现等因素相关。
五、总结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过渡性措施,旨在保障诉讼顺利进行,而非案件终结或免罪证明。当事人仍需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并面临最终审判结果。若对案件走向有疑虑,建议通过法律途径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