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诉讼中移送起诉的条件,综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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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事实清楚
指案件的主要事实、情节、因果关系等需明确,无重大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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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确实、充分
所有证据需经查属实,且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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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需符合刑法规定,对犯罪行为定性准确,适用罪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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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手续完备
包括侦查终结报告、起诉意见书、证据清单等法定文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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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涉案行为需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补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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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确认
接受移送的法院需对案件具有管辖权,若无管辖权需依法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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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期限要求
一般应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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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争议处理 :若公安机关移送时存在管辖权争议,需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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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补充侦查 :若证据不足或存在其他问题,检察院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需在1个月内回复。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缺一不可。若案件不符合移送条件,司法机关需依法作出不起诉、不起诉或退回补充侦查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