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移送起诉后是否解除取保候审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移送起诉后通常无需解除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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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延续性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罪行较轻、社会危险性低的,可取保候审。移送起诉后,若嫌疑人仍符合上述条件,可继续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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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诉讼中断风险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解除,可能导致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影响诉讼效率,甚至引发资源浪费。
二、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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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解除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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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以上刑罚且社会危险性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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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等违反规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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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逮捕后需继续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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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终结或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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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终止 :若取保候审到期后12个月内未移送审查起诉或作出其他处理,可能解除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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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措施 :可能变更为监视居住(案情复杂需继续侦查)或逮捕(发现新证据或严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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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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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手续
需由公安机关填写《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审查后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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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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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 :若解除后12个月内仍无法起诉,案件可能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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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风险 :持有效护照需取保候审的,可能不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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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
移送起诉后是否解除取保候审,需根据案件进展、嫌疑人表现及司法机关判断综合决定。一般情况下,为保障诉讼效率,不会轻易解除;若出现违规行为或案件变化,则可能调整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