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保并提交材料
广东省内社保跨市转移需按以下流程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转移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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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社保需处于停保状态
需向原参保地社保部门申请暂停缴费,但社保关系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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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欠费记录
需确保原参保地无未缴社保费用,欠费需结清后方可办理转移。
二、转移流程
(一)办理停保手续(原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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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及原参保地缴费记录,到原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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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社保机构审核后,冻结账户并生成《省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二)提交转移材料(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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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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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原参保地《省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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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广州)需提供《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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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办
- 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三)审核与资金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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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材料,通过后通过全国社保平台(如“社保服务跨省通”)发起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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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新参保地《联系函》后,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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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完成后,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会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并通知申请人。
三、所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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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含本人及户主页)、社保卡、原参保地缴费记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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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单位代办需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四、办理时效
- 整个流程通常需15个工作日完成,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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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前咨询确认 :不同城市对材料要求可能不同,建议提前电话咨询新参保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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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限制 :部分城市(如广州)对转入条件有额外要求,如需在广州市稳定就业并满足缴费年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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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渠道 :可通过全国社保平台或各地社保官网提交申请,部分城市支持邮寄材料。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访问广东省社保局官网或拨打12333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