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所需材料需根据机构类型和注销原因准备,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基础必备材料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正、副本)
-
《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需卫生行政部门或法定代表人提供)
-
医疗机构全部印章 (需提交印章收回证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根据机构性质补充材料
-
工商营业执照 (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
上级部门决议文件 (如撤销决议、合作协议等)
-
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需提交民政部门注销登记证明
三、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
停业注销 :需提交《医疗机构正式申请文件》,说明停业期限及理由
-
合作/合资机构 :需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或合作双方确认书
-
委托办理 :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四、其他注意事项
-
材料格式 :复印件需A4纸统一装订,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
办理流程 :需向原登记机关提交材料,一般需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时间要求 :营业执照注销需30日内申请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具体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