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医疗期内禁止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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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的法律保障
劳动者在医疗期内(根据工作年限确定,最短3个月,最长24个月)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如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或第四十一条(如不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胜任)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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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的解除条件
若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恢复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或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1个月工资。
二、违规解除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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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计算 :若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支付赔偿金,计算标准为每服务1年支付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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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保障 :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劳动者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若拒绝支付合理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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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特殊规定
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患精神病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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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的可能性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但需遵循法定程序。
员工在医疗期内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