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产前假超过15天,处理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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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协商解决 :超出15天的产前假部分,应由女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具体安排可以双方协商确定,但产前假天数应从产假天数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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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生产 :若孕妇提前生产,可以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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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迟生产 :若孕妇推迟生产,可以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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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假扣除 :实际休的产前假超过15日的,超休的产前假可以从产后假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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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处理 :若孕妇因身体原因在产假期满后仍不能工作,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产前假超过15天的处理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可能涉及将超出部分计入产后假或按病假处理。建议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确保双方对假期安排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