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辽宁医保住院报销上限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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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最高支付限额
辽宁省直医保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 10万元 ,该限额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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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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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1300元)后,按8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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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70周岁以上按80%报销,70周岁以下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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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支付限额
- 年赔付额度 :由30万元提高至 50万元 ,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叠加使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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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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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线为1300元,后续住院起付标准按50%确定(如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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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起付标准可能低于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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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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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最低报销比例提高至55%,且不设限封顶、不限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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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分段报销比例由各市根据基金情况调整,一般在50%-7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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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性
- 各市需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不得出台超出清单授权范围的政策。
四、示例计算(职工医保)
若某职工住院总费用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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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 = (20万 - 1.3万) × 80% = 14.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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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 = (14.96万 - 10万) = 4.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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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销金额 = 14.96万 + 4.96万 = 19.92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调整,具体执行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