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女职工满50岁社保未缴满15年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以下是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延长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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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至退休
若女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0岁)且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选择继续缴费至满15年,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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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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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前退休人员 :若在2011年7月1日前退休且缴费不足15年,可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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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群体 :包括因单位恶意断缴、2011年前退休的65岁以上男女、知青等,可通过仲裁等途径申请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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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入其他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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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可转入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当地政策享受基础养老金+约80元/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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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若不愿继续缴费,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约3000-4200元/月,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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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若女职工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单位有义务继续缴纳社保,直至满足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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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操作流程和待遇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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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
若单位同意继续缴费,可申请延迟退休,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总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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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选择延长缴费 :若条件允许,继续缴费至满15年是最稳妥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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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情况 :若无法继续缴费,可考虑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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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维权渠道 :若认为单位存在社保漏缴行为,可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维权。
建议根据个人经济状况、就业情况以及当地政策,选择最适合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