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间甲亢最常见的原因是孕妇孕前已患Graves病(占85%)或妊娠早期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升高引发的一过性甲状腺毒症(占10%)。前者需药物干预,后者通常无需治疗且可自行缓解,但均需密切监测以避免母婴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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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ves病主导病因
多数妊娠期甲亢患者孕前已患有Graves病(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但部分因症状隐匿未被诊断,孕期激素变化导致病情显化或加重。此类甲亢需内分泌科医生评估,通过抗甲状腺药物控制激素水平,避免流产、早产等风险。 -
HCG相关性一过性甲亢
妊娠早期胎盘分泌的HCG与促甲状腺激素(TSH)结构相似,会刺激甲状腺过度分泌激素,引发短暂甲亢。症状多出现在孕8-10周,14-18周后自然消退,通常仅需对症处理(如缓解心悸),无需抗甲状腺药物。 -
其他罕见原因
甲状腺高功能腺瘤、结节性甲状腺肿或桥本氏甲状腺炎早期也可能导致甲亢,但占比极低。外源性甲状腺激素过量(如误服药物)需通过用药史排查。
妊娠期甲亢无论病因均需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孕早期每1-2周,中晚期每2-4周),及时调整治疗方案。若出现心悸、体重骤降等症状,务必就医以区分病理性与生理性甲亢,保障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