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费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生育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参保女职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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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
定额支付标准为550元(部分地区已调整至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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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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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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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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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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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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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60元,人工流产同时手术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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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一级1200元、二级1400元、三级1600元;双侧输卵管结扎/复通术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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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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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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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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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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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15天,4个月以上引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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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保男职工标准
配偶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时,按女职工标准的50%享受。
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
仅限女参保人本人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手术费),不享受津贴。
四、参保居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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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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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1000元(部分地区曾为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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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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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1300元(部分地区曾为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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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产前检查费
自2025年1月1日起纳入门诊统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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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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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月以内: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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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以内: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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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以内: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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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以上: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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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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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部分地区(如广安市)已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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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限额部分 :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据实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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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疗费用 :参加居民医保后按住院待遇支付,不与女职工生育费用合并。
以上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