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城乡社保与职工社保是两种不同类型的社保制度, 不能同时缴纳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基本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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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排他性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 同一人只能参加一种基本养老保险 ,即城乡居民社保与职工社保不可同时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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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处理
若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保后,因就业等原因开始缴纳职工社保,则需 终止城乡居民社保 ,并办理转移手续。
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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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保转职工社保
若先参加城乡居民社保,后因就业单位参保职工社保,需主动终止城乡居民社保并转移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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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
若职工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则无法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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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部分地区(如瑞安市)存在更严格的限制,已参保城乡居民社保的个体无法再参保职工社保。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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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缴费 :若因政策调整或单位补缴导致重复参保,需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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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衔接 :职工社保缴费年限计入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可视为缴费年限补贴。
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就业状态和养老规划,选择适合的社保类型。若存在重复参保,建议及时终止不需要的险种并办理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