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政策,职工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及政策要点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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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整体比例
参保人员住院合规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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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2万-5万元) :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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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5万-10万元)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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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10万-20万元) :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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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档(20万-30万元) :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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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档(30万元以上) :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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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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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自付超过5万元,大病保险后再按50%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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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年度累计医疗费用超过40万元,超出部分按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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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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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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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起付线标准降低至300元,较调整前下降7.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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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起付线标准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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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23万元和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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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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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平均报销比例由73%提高到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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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平均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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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目的
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及扩大报销限额,旨在减轻参保人员因重大疾病产生的经济负担,避免因病致贫返贫。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西省医疗保障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