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惠保不赔付的五种主要情形如下,综合了多个权威来源的信息整理:
一、重大疾病不予赔付
-
恶性肿瘤 (含白血病、淋巴瘤)
-
肝肾疾病 (如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肝功能不全)
-
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 (如冠心病、心肌梗死、糖尿病并发症)
-
肺部疾病 (如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
其他重大疾病 (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瘫痪、艾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溃疡性结肠炎)
二、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不赔
覆盖的药品需在《冀惠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内,且符合用药指征,否则不予赔付。
三、既往症不赔
- 若投保前5年(部分地区为1年)已确诊上述重大疾病或存在相关病前症状,后续治疗费用不参与赔付
四、医保目录外费用不赔
仅限医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且需符合保险责任范围
五、其他免责情形
-
社保目录外住院费用 :如生育、先天性疾病、精神类疾病等
-
门诊/急诊/手术费用 :冀惠保属于补充医疗保险,仅限住院医疗费用
-
第三方责任事故 :如工伤、交通事故等需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
-
优先使用医保报销,冀惠保作为补充险可降低自费比例
-
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否则可能影响报销比例(如未备案仅报销40%)
-
保障期间内若新增重大疾病,需关注下一参保期生效前的条款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官方发布的条款,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