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省内跨市门诊医疗费用 可以报销 ,具体规定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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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包括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生育等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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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直接结算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二、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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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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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或异地生育就医人员需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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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需在全省范围内完成待遇认定,无需重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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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有效期
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支持出院后补办备案。
三、报销流程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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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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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时,系统自动完成费用结算,无需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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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就医可先治疗再备案,费用由参保地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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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备案处理
- 出院后补办备案的,按参保市规定返回就诊机构办理补记账,未办理的可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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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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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需实时上传就诊、结算等信息,不得以本地住院作为转诊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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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办理备案就医,需自费结算后补办,可能影响报销。
以上政策确保了省内跨市就医的便捷性,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备案,减少跑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