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属于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诊所作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机构,符合这一规定,因此被认定为医疗机构。
诊所的分类
- 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 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诊所的作用和意义
诊所在我国的作用十分显著,特别是在农村人口较多、分布不均匀的地区,大型医院难以满足这些区域的医疗需求。诊所的设立既划算又惠民,为居民提供了便捷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