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记录
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以下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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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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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需为原件(黑白面),彩色、扫描件或照片均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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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父母信息与户口本不一致,需额外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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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 由产科护士在宝宝出生后发放,需按模板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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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
- 需提供首页及父母信息页,若父母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需额外证明。
二、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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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 若父母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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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
- 若非母亲办理,需提供母亲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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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证明
- 若无法提供父亲信息,需由母亲现场填写单亲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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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材料
- 超过1个月未申领时,需提供助产机构出具的病历复印件(首页、分娩记录等)。
三、办理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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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 建议出生后1个月内办理,超过1个月需额外提供病历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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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规范
- 姓名需符合规范,避免使用繁体字或生僻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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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一致性
- 身份证、户口本信息需与住院分娩登记信息一致,不一致需额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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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 部分医院支持线上办理,需通过“鄂汇办APP”或政务网提交材料。
四、办理流程示例(母亲亲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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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至产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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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人脸识别和信息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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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回《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需确保齐全,若遗漏可能导致办理延迟。建议提前与医院确认最新要求,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