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山东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情况,4416元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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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2024年全省统一为220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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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2024年1月起调整为4416元,较上年提升174元。
二、对个人缴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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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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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缴费金额 = 4416元 × 20% = 88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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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缴费额 = 883.2元/月 × 12月 = 1059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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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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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2024年1-7月按原下限4242元缴费,需补缴差额(如2月按4242元缴费需补缴3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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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后按新标准执行,无需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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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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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依据 :按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8313元)的60%(4416元)和3倍(22078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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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缴多得原则 :缴费年限越长、累计缴费金额越高,退休后养老金待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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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差时间 :2024年10月启动补差工作,需按月调整缴费基数。
四、历史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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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限为4242元,2024年提升至4416元,增长约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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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指数方面,若2024年按4416元缴费,缴费指数为0.6(4416/7069);若按4242元缴费,缴费指数仍为0.6。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东省官方文件及税务部门通知,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