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的退休政策,55岁退休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特殊工种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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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与工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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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性职工,年满5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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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无论工种)年满4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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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 因工致残且经医院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职工,退休年龄为50周岁。
二、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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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与医疗证明
男性职工年满50周岁,女性职工年满45周岁,需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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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性
- 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女性工人50周岁。青海省对特殊工种和因病致残人员的退休年龄有特殊规定,但普通职工仍以国家法定年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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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青海省玉树、果洛等高海拔地区因工作条件特殊,退休年龄比内地提前5年,即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但需满足社保缴纳年限15年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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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 2025年1月1日前已满55岁的职工,需关注是否适用新政策。2025年1月1日前发布的政策文件中未明确提及年龄调整,但明确表示“按原政策执行”。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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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据文件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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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有额外规定。
建议符合条件者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或当地社保机构,确认具体退休流程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