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天+地方延长
2024年生育假政策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延长和优化,具体规定如下:
一、国家基础产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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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天数
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产假 ,其中产前可休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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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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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产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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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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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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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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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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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方性延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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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在98天基础上增加 60天 产假,总计 157天 ,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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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允许增加 60天 产假,具体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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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和甘肃 :将产假延长至 155天 ,但需结合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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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三孩生育可再增加产假 10天 ,配偶增加护理假 10天 ,并推行育儿假制度。
三、其他配套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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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工资保障
生育津贴由社保机构支付,用于替代产假期间的工资;工资待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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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与劳动保护
怀孕7个月以上提供每天1小时工间休息,禁止安排夜班;婴儿1周岁内每天2次30分钟授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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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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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社区嵌入式托育,优先实现地市级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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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用人单位设立托育点或提供育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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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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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奖励 :部分地区对晚育(如25岁以上)的女职工给予额外奖励,但需符合当地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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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女性权益 :未婚生育、超生等情形均享有产假权利,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除外。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法律与地方细则,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