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确定方式如下:
一、缴费基数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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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计算;若高于300%,则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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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基数
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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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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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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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区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对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设定存在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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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 :2025年上限22,555元(300%),下限4,511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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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 :2025年下限4,914元,上限24,5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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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 :2025年下限4,830元,上限9,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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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 :2025年上限7,570元(300%),下限4,542元(60%)
三、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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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 :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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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按缴费基数的9%缴纳,其中0.8%-2%划入个人账户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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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无法确定
若单位无法确认职工工资总额,通常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80%(如大连、鹤岗)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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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例如鹤岗灵活就业人员2025年缴费基数为7,291元。
五、政策调整影响
2025年多地调整了缴费基数,如大连、佛山、鹤岗等城市上调了下限,但上限普遍保持稳定或小幅提高。例如大连2025年下限提高218元/月,上限提高1,089元/月。建议职工关注当地医保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以确认具体缴费标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及部分地区的政策规定,实际执行中需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