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支持跨省就医报销,具体政策如下:
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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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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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类型包括跨省安置退休、长期居住、异地工作、转诊、急诊及临时就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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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需选定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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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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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广西内所有已联网的27个省区,实现门诊、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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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扩大至15种病种(含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基础病种+冠心病等5种新增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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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跨省就医报销比例可能低于本地就医,具体比例需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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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内异地就医
- 不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适用于广西内长期居住、工作、转诊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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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管理
- 需在备案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非指定机构费用不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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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与结算流程
- 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减少患者垫付压力。
三、服务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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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广西1.91万家定点医药机构纳入跨省联网结算,1711家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覆盖111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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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服务人数 :截至2024年底,为31个省市参保人员提供直接结算9.38万人次,累计减负27.3亿元。
建议办理跨省就医前通过广西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确保符合备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