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保后参保
将职工社保转为城乡居民医保需按以下步骤办理:
一、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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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
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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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办理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局业务分厅办理停保。
二、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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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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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表
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社保处填写《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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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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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刷卡 :持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到社区指定银行网点缴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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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缴费 :持社区打印的缴费通知书到银行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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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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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暂停使用,冻结期间无法使用卡内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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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重新就业并参加职工医保,原账户余额可在待遇等待期后恢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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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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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
若在异地参保,需先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再到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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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城乡居民医保通常每年11月30日前缴费,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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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等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贴。
四、办理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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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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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地户籍需提供居住证或长期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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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原职工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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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用于缴费)
通过以上步骤,职工社保可顺利转为城乡居民医保,确保医疗保障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