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西安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计发基数与公式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times 12}{365}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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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用人单位实际缴费工资总额除以实际缴费人数计算,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份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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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根据生育类型确定,包括基本产假98天(难产+多胞胎)、流产产假15天(未满4个月)等。
二、具体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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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 :98天(正常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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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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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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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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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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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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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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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费用全额报销,门诊产前检查补贴2500元/人,多胞胎每增加1胎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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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 :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计入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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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账户,由单位发放,不足部分由单位补足。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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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生育保险且正常缴费,男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但可享受陪护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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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待遇申请后通常在3个月内发放。
以上政策依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市医保发〔2019〕68号)及后续调整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