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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可以 报销不住院门诊看病的费用。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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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普通门诊统筹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的一种门诊保障政策,主要保障参保患者在门诊发生的“小病”,减轻门诊就医负担。普通门诊统筹的医疗费用在医保相关目录范围内的门诊费用累计超过200元后,即可享受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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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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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在基层(含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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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再增加5个百分点,基层(含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85%、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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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6000元,退休人员为7000元。
- 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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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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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800元。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门诊看病时,只要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并且累计超过规定的起付线,就可以享受不同比例的报销待遇。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和参保人员的类型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报销政策减轻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