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兰县医保政策及全省统一规定,职工医保在县医院门诊的报销情况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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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覆盖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包括普通门诊、急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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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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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在一级及以下医院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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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在一级及以下医院7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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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均为4000元,退休人员封顶线为5000元。
二、起付线标准
- 县级医院 :起付线为100元,即门诊费用超过100元部分方可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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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流程
门诊费用直接从医保卡个人账户扣除,剩余部分按比例由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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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说明
2024年7月起,全国多地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调整了报销比例和年度限额,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四、特殊说明
- 家庭农场相关 :若涉及家庭农场主门诊报销,需符合当地农业补贴政策及医保参保条件。
职工医保在县医院门诊的报销政策已明确,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身份(在职/退休)享受相应比例的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