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社保的退保需满足特定条件,且流程较为严格,具体如下:
一、允许退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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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
若在多地同时缴纳职工社保或城乡居民社保,需根据“先转后清”原则保留职工社保,重复部分需强制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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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本人不愿继续缴费时,可申请退还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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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
达到退休条件前离境定居,可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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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
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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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且单位缴费结束
劳动关系终止且单位已缴清欠费时,可申请退保。
二、退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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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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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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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及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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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申请表(需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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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劳动合同、工资单(单位缴费证明)、死亡证明、出国定居证明等(视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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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参保地社保机构窗口提交退保申请,填写《养老保险退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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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处理
社保机构审核材料后,将办理退保手续并退回个人账户金额。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到社保局办理,单位职工需通过单位渠道办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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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单位需在申请退保前结清欠费并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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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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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一般不可提前支取,仅限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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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退保,个人账户金额将退还,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可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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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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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需优先保留职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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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或死亡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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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补充说明
社保退保涉及个人长期权益,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中心,了解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若未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可考虑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年满6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