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视同缴费政策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过渡措施,将职工在参保前的连续工龄(如国企固定工龄、军龄、知青下乡时间等)认定为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合并计算养老金,保障职工权益。以下是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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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范围
适用于企业职工在个人与单位共同缴费制度实施前的连续工龄,包括:- 国有企业固定职工改革前的工龄;
- 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人员的原工作年限;
- 复退军人的军龄及知青下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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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由单位初审档案并填报《认定表》,经主管部门复核后提交人社部门最终认定,需提供原始档案等证明材料。 -
政策意义
解决养老金并轨中的历史衔接问题,确保改革前后工龄的连续性,避免职工因制度转换受损。
该政策体现了对劳动者历史贡献的尊重,办理时需注意档案完整性,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细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