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司法局公开信息,其权责清单主要包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等职能,具体如下:
一、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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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机构设立/注销登记
依据《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等,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变更、延续及注销登记。
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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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违法执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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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对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者,可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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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止非法执业 :对违法执业律师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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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情形 :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否则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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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及公证员违法执业处罚
依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对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的违法执业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具体负责。
三、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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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监督
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建立行政处罚监督制度,确保处罚决定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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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监督
对公证机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投诉举报,维护公证公信力。
四、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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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审查 :对司法鉴定许可证使用期限届满后的注销登记申请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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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估 :组织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实地考核,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以上内容综合了济南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文件及行政处罚依据,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