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医保功能使用方法如下:
一、医保结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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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医结算
持卡人就医时主动出示社保卡,部分地区的挂号费(如北京2元)由医保基金支付,其余自付。就诊时需同时提供病历手册,费用由医院垫付,个人仅支付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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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在医保定点药店购药时,直接刷卡结算,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费用由医保支付,个人支付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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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
住院时出示社保卡,费用自动按报销比例结算(通常为80%左右),起付线(约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0%)需个人承担。
二、金融账户功能
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可办理存取款、转账、网上消费等银行业务,需激活后绑定对应银行账户。
三、身份凭证功能
社保卡内记录个人身份信息,可作为就医、办事等身份辅助证件。
四、其他功能(部分地区拓展)
部分城市将社保卡与公共交通、图书馆借阅等城市服务绑定,实现“一卡通”。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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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机构要求
医疗机构需为医保定点单位,非定点机构无法使用医保结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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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各地政策不同,报销比例可能达到90%或更低,具体以参保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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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支付
所有费用需先由个人垫付,医保审核通过后再划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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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记录查询
交易次数达60次需打印记录,否则可能暂停使用。
通过以上功能,社保卡可有效降低医疗负担,实现便捷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