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补缴规定如下:
一、补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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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
若参保人员已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基础养老金或约束养老金,可选择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之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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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断档补缴
若某年度出现缴费断档,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的任意年度申请补缴,补缴标准按补缴时当年政策执行,但补缴后不再享受政府补贴。
二、补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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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 :通过指定银行向补缴账户转账完成缴费,2019年及以后可直接通过银行或“湘税社保”APP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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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部分区域需携带身份证到街道、社区开具补缴单后办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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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年限限制
同一年度仅能补缴一次,且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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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政策
补缴后不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建议选择逐年缴费以保持待遇水平。
四、政策变动提示
建议参保人员定期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如12333)或村委会、居委会,确认最新补缴政策,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