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如下:
- 基础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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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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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区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95元。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
- 缴费标准 :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设有多个档次,从每年100元到2000元不等,共12个档次。
- 养老金调整 :
- 2018年,吉林省将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调整至103元,增加部分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6:4比例分担。
- 政府补贴 :
- 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城乡居民,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5元。
- 特殊群体 :
- 对于重度残疾人、城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政策中设有100元个人缴费标准。
吉林省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23元,长春市城区为每人每月195元。个人缴费标准设有多个档次,从每年100元到2000元。对于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城乡居民,政府会额外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这些政策旨在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并鼓励长期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