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医保制度始于1998年,以《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为标志,采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缴费计算基于工资基数(个人2%+单位6%-12%),报销需扣除自费部分后按比例核算。
关键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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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1998年正式建立城镇职工医保,取代原有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1999年全面推行。 -
缴费计算
- 基数确定:按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含奖金津贴),设上下限(通常为当地平均工资的60%-300%)。
- 比例分配:个人缴纳2%入个人账户,单位缴6%-12%(30%划入个人账户,70%进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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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
实际报销额=(总费用-自费项目-起付线)×报销比例,不同地区比例差异较大。
医保制度通过动态调整保障公平性,参保时需关注当地政策细则以优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