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始于1998年,具体可分为以下阶段:
一、制度奠基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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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启动试点
199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标志着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开始探索建立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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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正式实施
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44号)发布,要求1999年前全国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一制度采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二、覆盖范围扩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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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
1998年12月14日启动试点,2003年7月1日正式全国推行,覆盖城镇企业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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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
2007年7月1日起试点,2010年全面铺开,覆盖城市非从业居民。
三、制度完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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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改革深化
职工医保实行全国统筹,建立大额医疗费用支付制度,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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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整合城乡居民医保
2016年启动城乡居民医保整合,2019年全面实施,形成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总结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从1998年职工医保全面实施算起,经历了从城镇职工到城乡居民的覆盖扩展,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早期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属于特定群体保障,而现代医保制度则实现了全民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