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疗互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分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疗互助计划
-
在职职工
-
门诊/急诊费用:2000元以上可报销50%
-
住院费用:无明确起付标准,按比例报销(例如:
-
起付3万元内,职工自付10%;
-
超过3-4万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职工自付5%;
-
超过4万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自付3%)
-
-
-
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
-
1300元以上可报销70%
-
1300-1.8万元部分按70%报销,超过1.8万元部分按80%报销
-
-
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上)
- 1300元以上可报销80%
二、第二十一期医疗互助活动(补充说明)
-
补助基数 :3000元起,最高50万元
-
分段比例 :
-
3000-6000元:100元(定额)
-
6000-1万元:200元(定额)
-
1万-10万元:按90%、80%、70%比例补助
-
10万-20万元:按80%、70%、60%比例补助
-
20万以上:按70%、60%、50%比例补助
-
-
累计限额 :单次住院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个人自付总额
三、注意事项
-
报销流程 :需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对自付部分进行分段计算
-
多次住院 :同一互助期内多次住院可累加计算补助,但已审批的补助不可重复
-
政策时效 :以上信息为2024-2025年最新标准,具体以官方文件为准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互助计划,并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