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会医疗互助报销标准根据参保人员类型和医疗费用额度实行分档报销,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分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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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报销档
职工自付部分超过 600元至1万元(含1万元) 时,按 30% 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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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报销档
自付部分超过 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 时,按 70% 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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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报销档
自付部分超过 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 时,按 90% 比例报销。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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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门诊、急诊费用需超过2000元、退休人员需超过1300元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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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助限额 :单次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 4.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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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计算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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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互助期内多次住院可累计计算费用,但已审批过的补助不得与下一次补助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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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金额不得超过当期总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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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提供住院发票、出院申请表等材料,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或单位有所差异。
三、示例计算
若某职工住院总费用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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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部分 :15万 - 10万(起付线)= 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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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销金额 :5万 × 70% = 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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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 :15万 - 3.5万 = 11.5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云南省总工会及各地工会的最新政策,具体以实际参保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