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门诊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参保类型(职工/居民)及病种差异而不同,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普遍在20%-70%之间,其中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最高可享65%报销,城乡居民“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在县市一级医院报销比例达85%。年度限额从400元至5000元不等,特殊病种最高可报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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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 一级及以下医院(如社区卫生服务站):起付线30元,在职报销60%,退休65%;
- 二级医院(如县医院):起付线60元,在职55%,退休60%;
- 三级医院(如省级医院):起付线90元,在职50%,退休55%。
年度限额6000-8000元,超限部分按住院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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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村卫生室报销50%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不低于25%,年限额400元;
- “两病”专项:高血压/糖尿病在县市一级医院报销85%,年限额高血压600元、糖尿病660元;
- 慢特病:单病种年限额2000元,每增一病种加1000元,总限5000元;特殊病种最高可报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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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与注意事项
持医保卡就诊后,系统自动结算可报销部分,需保留费用单据。特殊病种需提前备案,部分项目(如CT、核磁共振)按70%报销。异地就医需咨询当地医保局。
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层级可优化报销比例,退休人员、慢病患者可重点关注专项政策。建议提前了解病种分类及年度限额,避免超额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