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宁波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根据参保类型和就医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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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制度
居民医保实行门诊统筹,不建立个人账户。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按年度累计计算,根据就诊级别(村卫生室/镇卫生院/县级医院)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设最高支付限额(如普通门诊约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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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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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村卫生室60%、镇卫生院40%(不同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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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需认定后按更高比例报销(具体比例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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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自费段
门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账户支付(账户段),超过部分进入自负段,再按比例报销。
二、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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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范围
职工医保门诊可报销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急诊等费用,但报销比例低于住院待遇(通常为5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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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与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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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账户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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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进入“自负段”,再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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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负段和共负段可用历年账户资金或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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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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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部分区域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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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品报销 :村卫生室处方药限额50元、镇卫生院100元、县级医院1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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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销情形 :境外就医、第三方责任事故等。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参保类型(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及就医类型,结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和自费段,合理规划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