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限个人账户
个人社保能否退还及退还金额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 一般情况下不可退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资金 不得提前支取 ,且 免征利息税 。这意味着在未达到退休年龄或未满足法定条件时,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无法直接退还。
二、 可退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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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缴费不足15年且未续缴
若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未办理补缴手续,可选择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并申领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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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或结束劳动关系
若存在重复参保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申请终止当前社保关系,退还个人账户内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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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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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 :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后,可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退还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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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参保人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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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退还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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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退保金额 =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个人账户缴费年限 / 参保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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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某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为10万元,缴费年限20年,参保年限25年,则每月可领取约3400元基本养老金(10万 ÷ 25年)。
四、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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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部分不退还
个人账户仅限本人使用,单位缴纳的社保费用(如统筹账户部分)无法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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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特殊说明
若为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仅占缴费基数的8%(如每月最低缴费892.4元中仅357元进入个人账户),退保时仅退还这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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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不可退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均属于社会统筹性质,无法单独退保。
五、 办理流程
需携带身份证、死亡证明(如适用)、参保资料等材料,向当地社保局提交申请。退休人员可线上或线下办理,非退休人员需通过单位或社保局渠道办理。
个人社保能否退还及金额需结合自身情况判断,建议提前咨询社保机构了解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