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需注意政策限制
根据我国社保政策,到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未满15年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不足15年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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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至满15年
若在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可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允许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若在2011年7月1日后参保,则需继续按月缴费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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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若既不愿继续缴费也不符合延长缴费条件,可申请将职工养老保险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新政策享受基础养老金+约80元/月的个人账户待遇(低于职工养老保险)。
二、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不足15年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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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提取个人账户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约35%)。 注意:退保后失去养老金保障,建议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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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
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保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给本人。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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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风险 :退保仅退还个人账户35%的缴费金额,其余部分进入统筹基金无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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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 :延长缴费政策仅适用于2011年7月1日前参保人员,之后需通过上述其他方式解决。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延长缴费、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退保,并充分评估养老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