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新农合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服务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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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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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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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单次药费限10元,年度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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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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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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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检查/手术费限50元,药费限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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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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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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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无明确药费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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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报销比例: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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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疗机构
- 若在三级中医院等较高级别中医机构就医,可享受与二级医院相同的报销比例(80%)。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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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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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300元内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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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000元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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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000元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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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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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元内报销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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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0元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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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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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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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元内报销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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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0元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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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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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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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0元内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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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000元报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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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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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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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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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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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报销65%,10001-18000元70%,超过部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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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封顶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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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倾斜政策
- 4万元-8万元以下大病费用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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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补偿机制
- 例如:5001-10000元部分报销65%,10001-18000元70%,超过部分50%。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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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政策 :经市外定点医院转诊可按县级医院比例报销(如县级65%则异地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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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内报销70%(乙类药自付10%)。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